监审办岗位职责
主 任 职责:
1、负责监审办的全面工作。
2、协助学校党政对教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,加强廉政建设。
3、调查和处理干部违反政纪的案件,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干部的处分。
4、检查各级行政部门和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情况。
5、受理干部群众的控告和申诉,保障干部群众的正当利益不受侵犯。
副主任职责:
1、协助主任做好监察、审计工作。
2、协助起草有关文件,管理有关文件、资料。
3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回复工作。
4、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审计员职责:
1、负责做好审计有关的各项工作,并把审计结果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。
2、在校长的授权下,对需要审计的部门财务进行审计。
3、完成主任、副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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