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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委工作职责
一、维护党的政治纪律。保证全校党员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二、对本校党的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和情况 进行监督 检查,对于较重要的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。
三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。
四、对我校党委成员及各级党组织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和监督。
五、协同党委组织、宣传等部门学习有关文件。
六、接待和处理党员、群众来信来访工作。
七、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检查处理我校党的组织和党员违法违纪问题,对 受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,帮助其改正错误。
八、做好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案件及有关的工作任务。
九、按照党章规定:地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有 不同意见 时,可以请示上级纪委复查。
十、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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